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2025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公司对和信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和信在资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在履职方面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首席合伙人:王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0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根据公司2025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和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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