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9证券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2-08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95820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1751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雪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沈建荣先生、陶忆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会议;3、董事会秘书李瑞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周启发,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胡焰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10846143 97.2119 11783189 2.7881 0 0.000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11285977 97.3160 11343355 2.6840 0 0.0000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11480926 97.3621 11148406 2.6379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11547824 97.3779 11081508 2.6221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11744940 97.4246 10884392 2.5754 0 0.0000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12118107 97.5128 10511225 2.4872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2年限1259842791.4471178318.553000.0000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5089案)>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限1264241091.7661134338.233700.0000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9355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1266190591.9071114848.092200.0000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8806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员1266859591.9561108158.043700.0000工持股计划(草案)>及6308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员1268830792.0991088437.900600.0000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492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1272562392.3701051127.629700.0000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9325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的
同意票数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关联股东桐乡华
幸贸易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蒋丽敏、钟离心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