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了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6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7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友转债”,债券代码“11364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友转债”自2022年9月2日开始转股。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华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2025年9月26日为“华友转债”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29日,“华友转债”完成赎回款的发放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自2022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6日转股期间,“华友转债”累计转股
220464064股。其中,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12月23日期间,“华友转债”累
计转股13730股,公司已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宜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详见《华友钴业关于变更注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2年12月24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华友转债”累计转股220450334股,其中22703060股来源为公司回购账户,197747274股来源为新增股份,相应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97747274.00元。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2025年10月29日为授予日,向30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91元/股。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因部分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参与认购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2人调整为176人,预留授予股数由111.10万股调整为63.02万股。2025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63.02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登记手续。
综上,因“华友转债”转股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8347023元变更为人民币1896724497元,公司股份数由
1698347023股变更为1896724497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834.7023万元。189672.4497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9834.702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189672.4497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普通股 169834.7023万股,其中 A股股东 普通股 189672.4497万股,其中 A股股东持有159834.7023万股,占94.11%;境外持有179672.4497万股,占94.73%;境投资人持有的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 外投资人持有的 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
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10000 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万股,占5.89%。10000万股,占5.27%。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设总裁1名,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10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副总裁8-15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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