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3证券简称:瑞斯康达公告编号:2025-01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瑞斯康达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64147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6.440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月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尹松涛先生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47433 99.8291 212300 0.1357 55000 0.0352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47733 99.8292 207500 0.1326 59500 0.03823、议案名称: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47733 99.8292 206000 0.1317 61000 0.0391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22033 99.8128 235900 0.1508 56800 0.0364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14533 99.8080 251500 0.1607 48700 0.03136、议案名称: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39798280 99.2530 239500 0.5972 60000 0.1498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16033 99.8090 231600 0.1480 67100 0.0430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 股 156132733 99.8197 211800 0.1354 70200 0.0449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33733 99.8203 201300 0.1286 79700 0.0511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156126933 99.8160 201300 0.1286 86500 0.055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公司2024年度
5917937996.83312515002.6530487000.5139
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25年度
6918007996.84052395002.5264600000.6331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8919757997.02512118002.2342702000.7407
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特别决
议议案获得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8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月杰、任建宏、朱春城、韩猛、宋显建、周健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宏泉、刘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