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证券简称:福斯特公告编号:2022-03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境外项目投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光伏材料业务在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同意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开展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的投资,该项目由公司100%控股的香港子公司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投资总额22600万美元(含项目达产后所需运营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开展境外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