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证券简称:福斯特公告编号:2023-105
转债代码:113661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福
20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以下简称“嘉兴光伏项目”)、“福 22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嘉兴分布式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公司拟将“福20转债”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447.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福22转债”
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81.0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福20转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99056.6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5500943.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7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77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0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福20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的2亿平方米光伏胶膜产能进行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总投资额金投入金额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
福斯特(滁州)1伏胶膜项目(其中3亿安徽省滁州市160346.8590000.00新材料有限公司平方米)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
福斯特(嘉兴)2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浙江省嘉兴市73563.7150000.00新材料有限公司亿平方米)
3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本公司30000.0030000.00
合计263910.56170000.00
(二)福22转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以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总投资额金投入金额
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广东福斯特新材
1广东省江门市52187.9230000.00
干膜项目料有限公司
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广东福斯特光伏
2广东省江门市70154.2950000.00
膜项目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杭州福斯特电子
3浙江省杭州市25258.4519000.00
辨率)感光干膜项目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杭州福斯特电子
4浙江省杭州市35868.9029000.00
覆铜板(材料)项目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
5浙江省杭州市本公司54852.4044600.00
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越南海防工业越南先进膜材有7600.00万
639000.00
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园区限公司美元
3855.04KWp屋顶分布 广东福斯特光伏
7.1广东省江门市1735.001500.00
式光伏发电项目材料有限公司
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 福斯特(滁州)
7.2安徽省滁州市5400.005400.00
项目新材料有限公司
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 福斯特(嘉兴)
7.3浙江省嘉兴市1599.951500.00
伏发电项目新材料有限公司
8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公司83000.0083000.00
合计303000.00二、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一)福20转债截至2023年10月31日,“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募集资金拟募集资金节余序号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A) 金额
土建工程(B) 设备及安装(C)
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1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50000.0023882.2716377.459740.28方米)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D)[注 1] 6413.27
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E)[注 2] 120.59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F)F=A-B-C-D+E 3447.60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3696.61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2716.66万元。
[注2]: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二)福22转债
截至 2023年 10 月 31日,“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累计已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金额(A) 支付金额(B)
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
11500.001309.37190.63
电项目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C) 109.50
闲置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D)[注 1] -0.04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E)E=A-B-C+D 81.09
[注1]: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招投标、采购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投入。
四、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以及满足生产经营和新产品开
发的需要,公司拟将“福20转债”嘉兴光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
3447.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福22转债”嘉兴分
布式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81.0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用于光伏材料的发展,通过产能的扩张和新产品的开发,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利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实力及流延膜、精密涂布、树脂合成等方
面的技术平台,做好现有技术储备的新产品的开发建设,继续开拓高附加值及大市场容量的材料领域新产品,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福20转债”的募投项目“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3447.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福22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81.0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本次“福20转债”的“嘉兴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其中2亿平方米)”和“福 22转债”的“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斯特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