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6年5月21日通过)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子公司进行入股,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建立公司和核心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