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公司”)发行可转
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福斯特拟将“福22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一、“福22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债券简称“福22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
648号”《验证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福22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福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福22转债”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经上述调整后“福22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拟以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项目进展号投入金额
1年产2.1亿平方米广东福斯特新材料52187.9230000.00正在建设期
感光干膜项目有限公司
2年产2.5亿平米光广东福斯特光伏材70154.2920000.00正在建设期
伏胶膜项目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
3杭州福斯特电子材(高分辨率)感光25258.4519000.00已结项
料有限公司干膜项目年产500万平方米
4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挠性覆铜板(材料)35868.9029000.00本次拟结项
料有限公司项目
年产2.5亿平方米
5高效电池封装胶膜福斯特54852.4044600.00本次拟延期
项目
越南年产2.5亿平
6越南先进膜材有限7600.00万米高效电池封装胶39000.00本次拟结项
公司美元膜项目
泰国年产2.5亿平
7福斯特材料科学5900.00万方米高效电池封装30000.00本次拟结项(泰国)有限公司美元胶膜项目
3855.04KWp屋顶
8.1广东福斯特光伏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1735.001500.00正在建设期
料有限公司目
8.2 12MW分布式光伏 福斯特(滁州)新 5400.00 5400.00 本次拟结项
发电项目材料有限公司
8.3 3555KWP屋顶分 福斯特(嘉兴)新 1599.95 1500.00 已结项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材料有限公司
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公司83000.0083000.00已完成
合计//3030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2日,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A) B 设备及安装土建工程( ) 节余金额
(C)
1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29000.004569.0912484.1711946.74
覆铜板(材料)项目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D) 6089.78
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E) 1029.64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F)F=A-B-C-D+E 6886.60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2544.09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3545.69万元。
注2: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注3:上述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下文其余3个拟结项项目金额同理。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原因包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于控制项目建设成本的考虑,将原有的中试线经过改扩建成为正式生产线,并且在新产线采购和安装过程中优化了工艺流程,提升了产线的生产效率,节省了设备及安装成本5741.7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土建工程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省了土建工程建设成本115.26万元;*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
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029.64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86.60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2日,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实施的“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A) 设备及安装土建工程(B) 节余金额
(C)
1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39000.008199.4113059.9817740.61
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D) 2769.38
募集资金兑汇和利息等收入净额(E) 1552.26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F)F=A-B-C-D+E 16523.49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1359.82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1409.56万元。
注2:兑汇和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及汇率之间的差额。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越南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正处于光伏行业整体盈利下行阶段,同时国际间关税政策复杂多变,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控制境外投资风险。主要节余募集资金原因包括:*在近年来光伏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的背景下,为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公司的产线装备自研能力,持续加强产线技术升级,显著提升了每条生产线的产线速度,以更少的建设成本实现了项目的产能设计目标,节省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购置及安装成本7816.17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越南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厂房和仓库等配套设施采用钢架结构替代混凝土结构,节省了土建工程建设成本7155.06万元;*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552.26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6523.49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2日,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实施的“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
金额(A) B 设备及安装土建工程( ) 节余金额
(C)
1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30000.009260.4010825.619913.99
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D) 3117.69
募集资金兑汇和利息等收入净额(E) 1192.16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F)F=A-B-C-D+E 7988.46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包括土建工程尾款1958.22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尾款1159.47万元。
注2:兑汇和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及汇率之间的差额。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泰国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正处于光伏行业整体盈利下行阶段,同时国际间关税政策复杂多变,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控制境外投资风险。主要节余募集资金原因包括:*在近年来光伏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的背景下,为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公司独特的产线装备自研能力,持续加强产线技术升级,显著提升了每条生产线的产线速度,以更少的建设成本实现了项目的产能设计目标,节省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购置及安装成本6320.0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土建工程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省了土建工程建设成本476.3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获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192.16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988.46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四)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公司本次公告日,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A 募集资金累计已支付金额金额( ) 节余金额
1 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 5400.00 4814.96 585.04
项目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D) 54.31
募集资金利息等收入净额(E) 154.42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F)F=A-B-C-D+E 685.15
注1: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项目建设尾款54.31万元。
注2:利息等收入净额为利息收入与银行手续费之间的差额。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原因包括:*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同时由于近些年光伏组件价格的下降,合理降低了项目设备及安装成本530.73万元;*募投项目实施期间获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54.42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5.15万元(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86.6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652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泰国年产2.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988.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685.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将继续通过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后续在应付未付金额基本付清后再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玉飞王晓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