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证券简称:歌力思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4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6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主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9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计划”)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文件。
12、2021年 11月 10日至 11月 19日,公司在内部 OA系统对本次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11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7.0亿元(含7.0亿元);
第一个行权期2、2022年至2025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2.1亿元(含22.1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100%。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50%。
3、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以及
往年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以及2022年至2025年累计净利润均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65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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