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1证券简称:诚意药业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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