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原尚股份: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16 查看全文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向

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人员组成及任期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候选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属于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公司审计部为具体执行机构。

1/4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一)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七)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八)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收购、兼并等重大投资活动;

(九)检查、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建议;

(十)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应配合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审计活动。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一)有权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会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定期取

得公司内外部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特别审计,提供有关工作或咨询报告,也可以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取得有关法律咨询意见;

(二)有权取得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重要投资事项报告、重要的合同与协议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一切资料;

(三)有权走访外部审计与咨询机构、重要客户与供应商、重要债权与债务人。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如实地考察、盘点资产、函证重要债权债务、向当事人调查取证等。

第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

2/4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

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

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公允;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法合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议事规则

3/4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须将会议内容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

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在必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必要时,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委员和代表对会议所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公司董事会应对本细则进行相应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