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顾家家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顾家家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4,281,4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0,809,984.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584,450.6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3,225,533.77元。截至2026年7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27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家居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19,992.00 19,992.00
2 功能铁架生产线扩建项目 15,009.35 3,098.20
3 智能家居产品研发项目 15,158.00 15,158.00
4 AI及零售数字化转型项目 39,449.71 37,984.35
5 品牌建设数字化提升项目 10,090.00 10,09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99,699.06 186,322.5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人募投项目情况和拟置换安排
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先行投人。截至2026年7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082.4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11,0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人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人自筹资金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家居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 19,992.00 884.14 884.14
2 功能铁架生产线扩建项目 3,098.20 522.08 522.08
3 智能家居产品研发项目 15,158.00 1,572.69 1,572.69
4 AI及零售数字化转型项目 37,984.35 6,392.17 6,392.17
5 品牌建设数字化提升项目 10,090.00 1,711.37 1,711.37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 -
合计 186,322.55 11,082.45 11,082.45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用情况和拟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58.45万元 (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8月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2.64万元 (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6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 475.62 18.87 18.87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4.91 75.47 75.47
3 律师费用 141.48 108.47 108.47
4 证券登记费 9.84 9.84 9.84
5 印花税 46.59 - -
合计 758.45 212.64 212.6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人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作出如下安排: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人的,对先行投人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公司本次拟置换的先期投人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295.09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募集资金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893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牛婷
唐经纬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