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2025-05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号公司 B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05193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9.0110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赵瑞宾先生、董事赵瑞杰先生、谢文斌先
生、孙海凤女士、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吴桐女士、陈燕生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境外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29169372 98.9657 1284846 0.9844 65100 0.049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关于为境外子公
1司申请银行贷款65240032.5817128484664.1670651003.2513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钱彧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