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819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852611148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93号华润大厦A座16层02-03单元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93号华润大厦A座16层02-03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一月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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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7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4
附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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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指让方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本公司、上市指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神力股份
陈忠渭与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略万新21号私
《股份转让协议》指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准则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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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名称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93号华润大厦A座16层02-03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852611148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徐燕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股东情况徐燕持股75.00%、苏志民持股20.00%、姚迪5.00%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产品名称: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备案编码:SXW279
3、备案时间:2022年12月05日
4、基金类型:私募投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名称: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性国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住所国家或者地区别籍的居留权苏志执行中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男350204197*******否
民董事国****总经中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徐燕女362101197*******否
理国****
郑娴女监事352227199*******中福建省古田县泮洋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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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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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
值的认可,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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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及其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神力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为
11975160股,占神力股份现有总股本的5.5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3年1月12日,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14.13元/股的协议价格受让神力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1975160股,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169209010.8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50%,持股比例由0%升至5.50%,陈忠渭先生的持股比例由36.20%降至30.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协议转让前协议转让后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0%119751605.50%
陈忠渭7881810336.20%6684294330.7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陈忠渭
乙方、受让方: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次股份转让
(1)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75160股股份(简称“标的股份”),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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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0%,乙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
(2)甲方将标的股份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股份及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权益。
(3)各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二
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经各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4.13元/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69209010.80元。
(三)支付安排甲方同意乙方可分批次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30000000元支付至甲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除非另有约定,应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后6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甲方收款账户。
(四)交割安排
(1)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审核。
各方均应积极配合交易所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核,包括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及提交材料。
(2)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确认意见后,甲方应负责向登记结
算公司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应予以配合。
(五)过渡期间安排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
(2)各方同意,自交割日(包含当日)起,标的股份的风险、收益与负担自甲方转移至乙方(为避免疑义,交割日前标的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割日后应归属于乙方享有)。
(3)各方同意,过渡期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股份转让数量和价格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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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甲方应对上市公司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
股东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六)交易税费
本协议签署的印花税(如有)、过户费(如有)、公证费(如有)由甲方承担。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自行支付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因本次股份转让承担的其他任何税费。
(七)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和完成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任何对甲
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或者对甲方、乙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
(2)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不存在也不会设置限制或障碍,甲方对目标股份转让事项没有任何异议。
(3)乙方收购目标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并对协议受让目标股份没有任何异议。
(4)甲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上不存在未披露的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情况,不存在任何司法及/或行政机构采取的任何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任何与目标股份相关的法律纠纷。
(5)甲方、乙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间准备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确保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权益变动报告等必备文件。
(6)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开展和完成与本次股份转
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及向对方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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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遭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九)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获得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协议成立、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增加或删除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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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略恒晟2号私募投资基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方向交易日期交易股数交易均价(元/股)
2022120112000014.715
202212098000016.649
202212151020015.919
买入
2022122110000015.384
202212222000015.28
202212301510014.794
买入合计34530015.429
20221206-240015.33
20221207-5880015.233
20221208-4300015.541
20221209-1580017.03
卖出20221215-1000016.07
20221219-8020015.573
20221222-3600015.279
20221223-8400014.957
20230103-1510015.10
卖出合计-3453001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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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徐燕年月日
13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及签署页)
1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股票简称神力股份股票代码603819厦门市思明区湖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滨东路93号华润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称 所 大厦 A 座 16 层资基金”)
02-03单元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有□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否■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1975160股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变动比例:增加5.50%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或否拟于未来12个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月内继续增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5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中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略万新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徐燕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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