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证券简称:神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股票价值判断,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发展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具体金额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