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ST 嘉澳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15542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1.3379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沈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4人,董事章金富先生、杨罡先生,独立董事蒋平平
先生、夏江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董事会秘书马慧女士和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1463241 99.7116 63900 0.2025 27100 0.0859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1463241 99.7116 63900 0.2025 27100 0.0859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1463241 99.7116 63900 0.2025 27100 0.085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4.01选举沈健先生为公司第七3060328096.9862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沈颖川先生为公司第3059061196.9461是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崔哲女士为公司第七31630611100.2420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陆跃锋先生为公司第3060941197.0056是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5.01选举蒋平平先生为公司第3060471496.9908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冀星先生为公司第七3059381496.9562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夏江华先生为公司第3103061398.3405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
序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号
1关于增设副董事
长职务并修订<162763902710
94.70543.71781.5768
公司章程>的议74300案
2关于修订<董事
162763902710
会议事规则>的94.70543.71781.5768
74300
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
162763902710
会议事规则>的94.70543.71781.5768
74300
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4.01选举沈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76778244.6711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沈颖川先生为公司第七75511343.9340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崔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1795113104.4433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陆跃锋先生为公司第七77391345.0278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5.01选举蒋平平先生为公司第七76921644.7545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冀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75831644.1203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夏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七119511569.5342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章磊中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