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三、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议案3:《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会议现场向会议秘书处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办理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凭股
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三、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在表决开始后出席会议的,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会的正常进行。
四、股东出席会议,依法享有股东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
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会议发言。
六、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做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七、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开始后将推选两名股东代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补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3日(星期五)14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
13栋房产917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利刚先生,董事长无法现场主持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26年3月27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开始;
2.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须知;
4.会议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5.股东或其代理人逐项审议以下提案:
6.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议案3:《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股东发言和提问;
8.股东或其代理人表决前述各项提案;
9.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10.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1.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12.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3.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14.与会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匹配。
??(二)坚持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按照《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公司人事部门、财务部配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绩效评价
第七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确定,前述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三)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
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绩效评价后支付。第九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四章薪酬调整依据
第十一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经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地为专门
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临时调整机制。
第五章薪酬发放和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六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相应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议案2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共湖南湘江新
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提名张利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董事长张利刚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兼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杨家庆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推荐,以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提名房殿峰先生接任公司党组织(筹)负责人,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长的选举及法定代表人的指定将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一、提前离任情况如下:
原定离是否继续在上是否存在未姓离任任期任具体职离任时间市公司及其控履行完毕的名职务到期原务股子公司任职公开承诺日因
张新任董事、2028年董事、工作利董事长当选2月10否不适用否董事长安排刚之日日杨新任法定代2028年法定代工作董事、副家表人当选之2月10是否表人安排董事长庆日日
二、本次任职调整的影响
本次董事、董事长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以上辞任董事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鉴于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选聘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公司治理平稳过渡,张利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董事长职责;
杨家庆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公司完成新任董事、董事长选聘及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法定代表人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房殿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及人力中心总监。2016年加入湘江集团,历任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兼任集团下属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湖南湘江新区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长沙欢乐
海洋公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现任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议案3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张子君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和董事会推荐,以
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提名曾爱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一、提前离任情况如下:
是否继续是否存原定离具在上市公在未履姓任期任体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司及其控行完毕名到期原职股子公司的公开日因务任职承诺
独立董事、审计新任独立董事、审个张2026年不
委员会召集人、计委员会召集人、人子9月15否适否提名与薪酬委提名与薪酬委员原君日用员会委员会委员当选之日因
二、本次任职调整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以上辞任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职责。鉴于新任独立董事选聘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子君女士仍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法定代表人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曾爱青,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盟盟员,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2010年取得博士后证书。历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讲师、会计学副教授、教授兼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教授兼大数据财务会计分析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