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19 00:00 查看全文

ST华扬 --%

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25-07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起诉材料及传票

●该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43227268.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也未产生有效判决,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案号为

(2024)京0108民初61745号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起诉材料及传票。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二: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火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审理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未履行的合同款项43227268元;

(2)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2680090.62元(自逾期之日起暂计至2024年10月30日);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被告一投放广告并向原告支付广告费用。原告按约定执行完毕,被告一未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书面合同期间,被告二系被告一的唯一股东,2023年12月,被告三变更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被告三对受让股权前已经存在的公司债务应知晓。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也未产生有效判决,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2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