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欧派家
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宜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王欢、欧盈盈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3.2.2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姚良松为公司总经理(总裁);同意续聘谭钦兴为公司副总
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姚良柏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续聘王欢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欧盈盈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文完)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记奇。[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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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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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系组[秦朔]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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