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发挥审查、监督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营。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于2025年8月25日进行调整,原委员唐
海先生因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不再符合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因此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王希平先生接任委员职务。公司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张英女士、独立董事尉安宁先生及副董事长王希平先生组成,其中张英女士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九次,全体委员积极出席了会议。具
体内容如下:
2025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2025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1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2月1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八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审计部关于2025年内审工作执行情况和2026年内审工作计划汇报。
2025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实施内容、投资结构及延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以及人力资
源配置、审计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评价,并结合以往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行成效,认为立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关键审计领域潜在风险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执行情况,监督年
2度审计工作按期完成。我们认为,立信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保持独立性、客观性与职业审慎性,按时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紧密结合公司经营重点及关键风险领域,对内部审计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持续督导公司审计部门依规有序推进各项内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汇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风险进行深入研判和全面评估,督促管理层落实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效能与价值。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整体运行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或系统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审阅职责,重点关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恰当性,核查财务指标波动的合理性。我们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认真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评估内控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同时,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实际经营情况,持续优化内控流程,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关联交易内容,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运作过程的规范性。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持常态
3化沟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积极协调并督促公司内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
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推动审计过程中重点问题的反馈与解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秉持审
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诚、勤勉履行审计监督与审查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水平,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履行审计监督与审查职责。一方面,持续强化内外部审计协同与监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促进财务信息披露与财务运作的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另一方面,加强对重大事项的事前审议与监督,着力防范潜在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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