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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9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日:2026年 9月 30日

* 预留授予数量:56万股

* 预留授予价格:4.514元/股

* 预留授予人数:3人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年 9月 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56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4.514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2026年 4月 18日至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4月 2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8)。

3、2026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2026 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5、2026年 5月 25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6、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及预留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发表的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9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56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4.514元/股。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9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名激励对象授予 56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4.514元/股。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 9月 30日

2、预留授予数量:56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人

4、预留授予价格:4.5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50%售期

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50%售期

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

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

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解除限售的条件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公司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公司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 1.3 亿元。

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当年汇兑损益影响以及剔除存续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条件,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 100%。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予以

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调整。个人绩效考核原则上分为业务单元和个人两个维度:

A.激励对象属于各业务单元的,则对相应业务单元/事业部年度目标完成率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属于职能部门的,对集团预算目标进行考核。业务单元维度解除限售比例计算规则如下:

完成率(A1) A1≥95% 80%≤A1<95% A1<80%业务单元维度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X1)

B.个人维度由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维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维度解除限售比例计算规则如下:

考核值(A2) A2≥80 60≤A2<80 A2<60个人维度解除

限售比例 100% 80% 0(X2)

若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X1×X2。

激励对象因考核原因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预留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预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留授予时股本总

(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雷晨 董事会秘书 14 25.00% 0.05%

二、其他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2人) 42 75.00% 0.15%

合计 56 100.00% 0.20%

注:*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9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14元/股。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 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 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9月30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若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6.00 282.02 52.88 176.26 52.8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程度有限。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实施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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