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明)
本人吕明,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等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自主表达意见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5年11月1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至1992年任职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研究设计院,1995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参加了相关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共参与审计委员会1次,本人对该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日常履职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的汇报,走访工作场所,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内部控制及文化建设等情况。围绕公司合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个人专业意见,助力公司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公司 e互动答复、关注
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协助公司沟通中小股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始终予以积极配合,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就有关问题给予认真、详细的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同时,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支持,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及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的主要数据,本人认为,公司
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与自身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涵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经营规模、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及董事会决议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明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