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正平 公告编号:2026-02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相关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作出
(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决定对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平股份”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鉴于公司存在重大净资产为负、非标意见难以消除等重大退市风险,公司提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专项说明显示,年审会计
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根据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资料,年审会计师尚不能确定公司业绩预告中2025年末净资产为正,公司存在因净资产为负而退市的重大风险。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仅涉及部分子公司,不排除年审阶段发现其他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存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年审会计师专项
说明显示,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消除工作尚未完成,若非标准审计意见无法消除,年审会计师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3、2024年度内控审计为否定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规范类退市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
有效性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规范类强制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
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
2024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5、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
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6、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
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7、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2376698.55元,其中因农民工专户保证金、诉讼冻结等受限的货币资金30284838.37元,资产负债率为92.49%。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
转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9、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
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