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10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较大的交易风险。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5)青01破申26号】,债权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青海省西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2025)青01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西宁中院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一)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水利”)的少
数股东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存在对贵州水利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末资金占用余额为1754.9219万元。经公司核查,欣汇盛源实际占用金额为1320.9219万元,其余434万元未支付亦未构成实际占用,贵州水利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解除了连带责任保证,上述434万元不再支付。
2025年7月至11月,欣汇盛源以现金归还占用资金900万元、420.9219万元,
实际占用资金1320.9219万元全部收回。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截至2025年11月10日,欣汇盛源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0元,并出具了《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诚核字[2025]第506966号)。(详见公告2025-031、035、079)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2024年,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2024年末违规
担保余额3500万元。
经公司核查,2025年6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筹措资金将相应的3500万元借款归还至银行,相关债务已结清,上述违规担保情形也随之解除,在此期间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公司已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了《正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仍在履行的情况具体如下:
承是是未未诺否否能履期有已履行限履履行承承诺承诺承诺及行行承诺承诺内容背景类型方期期承诺的限限诺的解原决因方案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与首金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所次公光、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不不开发股份金生长
述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否是适适
行相限售辉、期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用用关的李建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承诺莉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行为的承诺,承诺如下:*本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正平路与首金生桥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正平路桥业务
次公光、
解决构成竞争的业务,将来亦不会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不不开发金生长
同业资等任何形式从事与正平路桥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有否是适适
行相辉、期
竞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果正平路桥在其现有业务的用用关的李建
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业务经营范围,本人、本人直接或间承诺莉接控制的除正平路桥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正平路桥拓展
后的业务相竞争;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已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承诺将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正平路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正平路桥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正平路桥及其他
股东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正平路桥所有。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安排如下:1、公司将严格履
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
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与首
者道歉;(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次公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停股东分红,调减或停发不不开发正平长
其他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否是适适行相股份期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用用关的
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
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主要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安排如下: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青海
与首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金阳
次公判、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光投不不
开发(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长其他资集否是适适
行相(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期团有用用
关的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限公
承诺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司担赔偿责任。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实际控制人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已分别出具了《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保证尽可能避免与正平股份发生关联交易,如果未来本金生人及控制的企业与正平股份发生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与再
光、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融资解决不不金生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长相关关联否是适适
辉、所有关规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期的承交易用用李建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诺
莉正平股份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正平股份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除非本人不再为正平股份之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始终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正平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本人承担。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二)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
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
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
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五)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上述事项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自查结果,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