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04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瑞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后,大华所不再继续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根据相关选聘程序,公司结合审计业务需要,经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大华所已知悉上述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1997年的
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十多年来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首席合伙人:李秀峰;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中瑞诚2024年度业务收入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62.00万元。
2024年度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财务报表审计收费240.00万元
资产均值24.7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
和自律监管措施。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谌秀梅,现任中瑞诚合伙人,2015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楼敏,现任中瑞诚合伙人,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11月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梅秋,现任中瑞诚高级审计经理,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1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最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审计过程中的人员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23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2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公司拟支付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6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提供了审计服务,按计划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目前尚未开展2025年度审计工作,亦不存在已委托大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后,大华所不再继续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根据相关选聘程序,公司结合审计业务需要,经审慎评估和研究,拟聘请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大华所、中瑞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中瑞诚、大华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三)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