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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平: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8 00:00 查看全文

*ST正平 --%

令吉海竞帆律卿事务所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励『g/lI′IC7ir′!必8I0000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青海银行18楼邮编:810000

电话:0971ˉ8587800 电子邮箱:jfsjⅢytd@163°coⅢ

目录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4‖

-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5一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61

四、结论意见……………….…….…….…..……..….…….……..……..…11

』α肛Ⅺ\

≡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吉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O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青竞律(非诉)字第(2399)号致: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

广寿、严海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召开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

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

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

律意见如下:司

O

■尸道国国遇心、\←=●—≡=■二—~→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7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s://www.sse.coⅢcn)’刊载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媒介上的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27曰(星夕

期五)9: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

10楼会议室°

公司董事会巳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问、召开方式、出席对象、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等

主要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现场会议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田世

生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问为:

2025年6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

4

尸弓刁≈寺`…丛纠钢四、\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问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问。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股东大会通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截至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

东名册出席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等证明

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871人(包括现场出席12人、网络投票859人)’代表股份

271’169’5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594%°其中’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8人’代

表股份102’535’6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558%°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

5

尸°勘石’切扩、~_=__

→■_-=■■--■■=≥0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

票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投票进

行了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

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三)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728’94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8%;反对股

份数为1’15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253%;弃权股份数为28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9%°2、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906’149股占出

6

■∧诌」‖|■皇~-—_←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1%;反对股

份数为9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73%;弃权股份数为26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3、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796’14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5%;反对股

份数为9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73%;弃权股份数为377’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2%°■

←~4、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62260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5%;反对股

份数为1’15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253%;弃权股份数为39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5、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647’489股’占出

7

■它≈闭√_~=→~-==■□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7%;反对股

份数为1’25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27%;弃权股份数为26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6、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646’50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4%;反对股

份数为1’25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30%;弃权股份数为26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

!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

●●割7、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387’80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0%;反对股

份数为1’55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720%;弃权股份数为23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0%。

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

100’753’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24%;反对股份数

为155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8

■」′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L5127%;弃权股份数为

23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9%。

8、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077’60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6%;反对股

份数为1’65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101%;弃权股份数为43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迅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9、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蜜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数为269’893’30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4%;反对股

份数为1’02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776%;弃权股份数为26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

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

101’259’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4%;反对股份数

为1’02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5%;弃权股份数为

9

■扫砌扔γ八捌旬饵≡==_吁—一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52’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

10、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

(1)关于选举彭有宏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

数为218’607’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印

0

总数的80.6167%°

(2)关于选举金煌坤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1’169’509股’同意股份

数为219’791’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1.053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l0

△、…回=、」●坠~二=云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一本法律意见书式四份于见证律师签字并由本所盖章

后生效°

‖l

歇′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怯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

签字盖章页】

青签字律师:

γ~//—负剩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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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耙缘塑≡》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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