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100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了较大的交易风险。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通知书》,申请人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西宁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南昌银都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帅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6WD5R0Y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919室(第9层)
5、经营范围:中小企业转贷业务(不得向社会募集资金);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金融、期货、保险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截至债权人申请之日,公司欠付南昌银都债权余额5448.95万元。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情况
2025年12月2日,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通知书》,载明南
昌银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重整原因,且以提高重整效率、节省重整时间和成本为由,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5)青01破申26号《决定书》、(2025)青01破申26号之一《决定书》,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西宁青石清算事务经纪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西宁中院已受理对公司预重整的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与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同时与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二)截止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公司2024年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如上述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在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无法消除,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2025年三季报工作函所涉非标意见等重大事项尚无法核实,可能导致年
审会计师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根据公司对上交所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报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无法就外部借款利息、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如截止2025年度财务报告日,年审会计师仍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不排除存在因资产减值、预重整债权申报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止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仅为2.80亿元。但公司应收账款
11.20亿元,合同资产21.75亿元,其他应收款3.55亿元,不排除因部分客户还款能力较弱,相关往来款项信用风险加大,从而计提大额减值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此外,在预重整债权申报的过程中,不排除发现应计而未计债务,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五)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止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股价存在非理性炒作情形,积累较大的交易风险。
公司股价自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24.65%。其中,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221.93%,公司股价与同期上证指数、建筑行业存在严重偏离。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已严重脱离公司目前的基本面情况,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
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