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ST 正平 公告编号:2025-093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因诉讼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
持有公司股份46228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本次司法冻结46228594股,司法标记46228594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青0103执405号】及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司冻1204-3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生辉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及标记的基本情况
冻结/标记占公司是否
股东占其所持冻结/标记冻结/标记冻结股份数量总股本为限冻结申请人名称股份比例起始日到期日原因
(股)比例售股青海省西宁市司法
金生辉46228594100%6.61%否2025.12.42028.12.1城中区人民法冻结院
注:司法标记46228594股已被质押。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经查询中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冻结数占冻结数占股东持股数量累计被冻结累计被标记持股比例其所持股公司总股
名称(股)数量(股)数量(股)
份比例本比例金生辉462285946.61%4622859446228594100%6.61%
金生光12125527317.33%1997837-1.65%0.29%青海金阳光投资
104441001.49%1193950-11.43%0.17%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17792796725.43%494203814622859427.78%7.06%
注:表中所示,金生辉股份状态为本次被冻结及标记。
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此次冻结源于金生辉及公司、青海路拓工程设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与青海开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2024-048、2024-058)。
该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4012733.33元。
四、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