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
年11月21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为29名,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0万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26%。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意见》之监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胡志微:程珍莉:
彭春平: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