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5证券简称:华荣股份公告编号:2024-012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妙华、林献忠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5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关联交当年(前次)预当年(前次)实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易类别、关联人计金额际发生金额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内容
陈建新24940000.0012117683.00不适用
业务费吴献品3000000.001596062.60不适用
徐妙荣2600000.001093284.14不适用
合计30540000.0014807029.74
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原董事陈建芬女士已离职超过12个月,原关联人陈建新系陈建芬弟弟,故陈建新不再是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人。
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2023年末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胡志荣540000000.002022/7/252025/7/24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胡志荣200000000.002023/6/292024/6/7海嘉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胡志荣170000000.002018/7/272023/12/31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胡志荣150000000.002023/10/262024/10/25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胡志荣55000000.002021/6/242024/6/21海嘉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胡志荣400000000.002023/6/62024/6/5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胡志荣50000000.002023/10/92026/10/8限公司嘉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胡志荣200000000.002022/8/302025/11/1海分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胡志荣80000000.002023/6/52024/6/4上海分行
合计-1845000000.00--胡志荣,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元)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关联交易类2023年实际发生关联人2024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别、内容金额大的原因
吴献品2000000.001596062.60不适用业务费
徐妙荣1500000.001093284.14不适用
合计3500000.002689346.74不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吴献品,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的配偶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徐妙荣,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李妙华的姐姐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业务发展协议书》,关联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公司产品,协议对包括业务发展区域及产品、业务推广任务、业务费确定原则、业务费用的确认和结算支付等方面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一年。
定价政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商所负责的业务回款情况,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公司分析终端客户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及利润水平等情况确定业务发展商的业务费率,按照公司制度给予支付业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所有业务发展商执行统一的政策,业务费的确定对所有业务发展商采用一致的方法,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