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积极了解和主动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
董事会相关的各种议案资料,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和对公司运营的独立审慎督促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全面良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刚,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工程专业,硕士
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研究室主任、石油和化工电气防
爆质检中心中心主任、华荣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飞策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总经
理、天津隆电电器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
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已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
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
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
议与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或弃权等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或弃权等
情况.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次)
7700否3
除上述董事会外,在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专门委员会类别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600
战略委员会220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
明确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业务发展需要,经本人审核,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
决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
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羊永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对其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
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37,559,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655,000股,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和相关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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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了公司各类临
时公告49项.本人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止”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和全
面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本人在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各项资料之后认为,目前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较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法有效,无重大及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并组织召开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
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
次,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通知及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予以回避.同时,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
实履行独董职责,以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依规作
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推进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规范运作和决策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推进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规范运作和决策
(十二)股权激励
1、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764,000股限制性
-
股票于2023年1月10日上市流通
2、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的特点,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
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
目的.
3、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
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
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四、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出席股东大会
的机会,安排专门时间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就关心的问题和事
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信息披
露合规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
司管理层沟通18余次,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专门为独立董事开通了公司0A办公系统账号,大大提高
「彼此之间的沟通效率,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
赋予的权利,独立客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公平、有效.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公平、有效.
2024年,本人将继续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
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推动和不断完善公司各项
治理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独立董事:徐刚
2024年3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独(此页无正文,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独
立董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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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