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证券简称:东宏股份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
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鲁昕先生、魏学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出席会议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汇报说明。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名独立
董事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鲁昕先生、魏学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确定依据是综合考虑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水平来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董事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助力营销模式升级,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
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寻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东宏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