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祖军先生、赵岚女士、周兴科先生、
侯海旺先生、张欢女士、范爱民先生的履历等材料,以上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以上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文宗瑜先生、刘泽民先生、李志华先生
的履历等材料,以上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以上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