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白云电器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
1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88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转股期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5年11月
1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99元/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
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75号文同意,公司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白电转债”,转债代码“11354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1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5月21日至2025年11月1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四)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白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99元/股。
1、因公司实施2019年权益分派方案,“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17日起由8.99元/股调整为8.88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因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14日起由8.88元/股调整为8.81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3、因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份2757000股导致股本减少,
“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25日起由8.81元/股调整为8.83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4、因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重组方2020年度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
11582157股股份实施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减少,“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1月16日起由8.83元/股调整为9.06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5、因公司实施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起由9.06元/股调整为9.02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6、因公司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5日起由9.02元/股调整为9.0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7、因公司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4日起由9.00元/股调整为8.92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8、2024年9月24日,因公司向下修正“白电转债”转股价格,“白电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8.92元/股调整为7.73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白电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9、因公司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白电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7日起由7.73元/股调整为7.63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白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白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白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不低于9.91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白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决定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白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白电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白电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白电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合意女士交易“白电转债”的情况如下:上述主体期初合计持有152220张,期间合计买入0张,期间合计卖出152220张,期末合计持有0张。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交易“白电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白电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白电转债”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白电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璇赵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