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1 证券简称:白云电器 公告编号:2026-067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22.12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22.02元/股(经四舍五入调整后)*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5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低于 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 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及 2026年 7月 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
048)。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2026年 6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7月 22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4)。
2026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30日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2.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0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6年 10月 15日起生效,具体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对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分别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上述两次权益分派均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606217*0.08)÷540527955≈0.08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6006217*0.02)÷540527955≈0.02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12-0.08-0.02)÷(1+0)=22.02元/股。
四、其他事项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