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证券简称:松炀资源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