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证券简称:新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3663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合同》,向其销售产品等,合同总金额为5000.00万元。因应思斌先生担任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事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为49.35万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43133.74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合同》,向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等,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基于供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具原料生产商与集采资金优势方的
双重角色双方同意建立合作,旨在整合资源、降低综合成本并稳定供应链。(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
限公司的交易不存在累计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持有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份,与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联营企业,鉴于公司董事长应思斌先生兼任该公司的董事职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小波
注册资本金:1111.1111万元
成立时间:2022-03-1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MA9YC3HP0K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8号12栋101房(部位:402房)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
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电
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显示器件
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灯具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
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108.616468.57
负债总额5862.183556.54
净资产1246.432912.02
项目2025年1-3季度2024年营业收入2843.713409.98
净利润-1439.74-1249.87
扣非净利润-1439.74-1249.87
2024年12月31日及2024年已经广东都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9月30日及2025年1-3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要求,定价机制及结果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广纳珈源(广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其生产需要的部分原料。
1、产品信息: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以采购订单形式确定,
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结算方式:本合同项下采购款账期为6个月,采购金额及账期按每笔单独结算,以电汇方式结算。
3、其他:合同项下形成的应收应付款不超过2500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总销售金额5000万元。并由买方股东珈源同创(广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买方的应付款以股权质押形式进行担保,质押买方公司
38.7%的股权。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交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
权0票、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