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智知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已消除。
*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4〕2号),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因第9.8.1条第(三)项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6月起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消除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否定意见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进行了1审慎核查,认为公司内控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出具了《关于导致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及标准无保留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触及的《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情形已消除。
三、关于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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