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1证券简称:嘉友国际公告编号:2026-008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75446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829996.5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40100.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896.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4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8015832.28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237660.58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86675.9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757420.6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568642.82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待支付尾款28463162.82元。
1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甘其毛道金航”)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存储金额(元)嘉友国际物流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已销户;销户日
120000036956800066893362
股份有限公司京支行期:2025.9.29嘉友国际物流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
2801510000000681727468305.59
股份有限公司司北京朝阳支行嘉友国际物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3211301001004825770.40
股份有限公司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内蒙古嘉易达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801510000000683370610.63
2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存储金额(元)
矿业有限公司司北京朝阳支行内蒙古嘉易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5321130100100621277498764.58
矿业有限公司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6321130100100621399530961.62
际物流有限公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司
合计28568642.82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223.76万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35.2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服务贸易基础设施
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576 号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2025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
2025年1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2000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
3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结项的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21.93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6月2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4721.93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甘其
4毛道金航储煤棚建设项目结项。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453.81万元(含存款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7月4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453.81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与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嘉友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5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12月10日
募集资金总额57708.992025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23.76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025.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93%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
已变更项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承诺投资项目进度(%)可使用状态日
分变更(如有)投资总额总额投入金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投入金额的差额(3)=(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4)=(2)/(1)期服务贸易基础
设施技术改造不适用3960024904.7524904.752390.9622499.11-2405.6490.34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服务贸易基础甘其毛道金航储煤
设施技术改造-3571.413571.41622.903387.69-183.7294.86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棚建设项目项目购置装载机车
不适用50001273.511273.51209.901029.55-243.9680.84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辆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13783.0013108.9913108.99-13108.99-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8383.0042858.6642858.663223.7640025.34-2833.32
1、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适当放缓煤棚建设进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
2、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与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为高度相关项目,均于2024年12月结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4835.2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投入募投项目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576 号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上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截至2025年6月27日,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51757420.67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因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建设项目结项后均有募集资金节余,因此,“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均已扣除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及待支付尾款。
6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投资金额(1)投入金额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否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建设项目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收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煤炭仓储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注3:202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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