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永先生、独立董事张兮先生和董事长韩
景华先生组成,王永先生担任主任委员。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王永先生、独立董事张兮先生和董事长韩景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王永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取消设立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1、《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25年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月24日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9、《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月30日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8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月26日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专项报告》
3、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9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月15日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5年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0月27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二次会议日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定期报告审计期间,及时沟通交流、掌握审计进度,对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审计机构能够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审慎发表专业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2025年4月30日,吴彩静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同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周立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同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周立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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