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嘉友国际: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16 00:00 查看全文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

提名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与程序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研究与分析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

(二)通过多种渠道广泛遴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适人选;

(三)审核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

(四)经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五)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如适用)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六)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开展后续工作。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提名委员会由主任委员根据实际需要召集,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可以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资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七条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以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

第二十条提名委员会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资料、表决票、会议记

2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3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