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801号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3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01号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嘉友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鉴证报告第1页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嘉友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嘉友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嘉友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嘉友国际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 第 2页(本页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801号《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6年4月24日鉴证报告第3页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75446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829996.5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740100.4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896.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4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8015832.28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237660.58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86675.9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8568642.82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8568642.8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专项报告第1页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12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厦门
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厦
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其毛道金航”)、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1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20000036956800066893362已销户
2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801510000000681727468305.59
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11301001004825770.40
4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801510000000683370610.63
5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1130100100621277498764.58
6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道金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1130100100621399530961.62
合计28568642.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内,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专项报告第2页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1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结项的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4721.93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专项报告第3页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月20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4721.93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建设项目结项。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453.81万元(含存款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5年7月4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453.81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甘其毛道金航储煤棚建设项目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收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煤炭仓储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