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u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鼎胜 “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⒛%年 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于⒛26年 9月 17日 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
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王晶律师、许柳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 ”下简称 《公司法》 )、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 ”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己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己向本所披露 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 《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
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 目的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⒛26年 8月 28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己于 ⒛26年 8月 29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⒛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⒛26年 9月 17日 13点 30分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
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召 开;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⒛26年 9月 17日 9∶ 15至 ⒐259∶30至 11∶ 3013∶ OO至 15∶ oo;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⒛26年 9月 17日 9∶ 15至 15∶ oo。
公司己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
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 日为 ⒛26年 9月 10日 。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 )⒆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81叨 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052%。 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11432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⒓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 )490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08343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93%。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493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11”8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ll65%。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
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⒛26年 9月 10日 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 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 )的资格 其“ ”
身份己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信息公司 )验证。
公司董事长周怡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 《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
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一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38oo818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36%;反对 1趼2辊2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锶⒛%;弃权 533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2840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呒。5548%;反对 1觯2绲2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硐45%;弃权 533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O。⒄"%。
(二 ) 《关于公司2u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 意 3800810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4%;反对 1泓3”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弃
权 犯8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硐 %。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2832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41%;反对 1M3” 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硐54%;弃权 528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⒄OS%。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 意 380o761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反对 1趼3”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弃权 577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 83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⒄%;反对 1拼3”2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佃M%;弃权 577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⒄钜%。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同 意 380o800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2%;反对 1胼 4”2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9%;弃
权 528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2822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4%;反对 1胼 4”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钔m%;弃权 528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⒄⒄%。
4、 定价基准 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 意 3801009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86%;反对 1844”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9%;弃
权 319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3187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反对 1拼 4”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削m%;弃权 319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u笱 %。
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 意 38o1009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86%;反对 1844”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⒛%;弃
权 319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85%。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31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叨%;反对 l“ 4”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能%;弃权 319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⒆ 45%。
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 决结果 :同 意 38oo994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5082%;反对 1846能2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4%;弃
权 315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胼 %。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1687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2%;反 对 1胼 6Ω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刖刀%;弃权 315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⒓ 41%。
7、 限售期
表 决结果 :同 意 3801254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51%;反对 1818”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仰61%;弃
权 334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88%。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276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80%;反 对 1818” 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l38“%;弃权 334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u56%。
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 意 38o1013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87%;反对 1弘2m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3%;弃
权 336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⒛ %。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35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反对 1弘 2Ω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硐46%;弃权 336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u58%。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表 决结果 :同 意 38o1043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95%;反对 1弘 l”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1%;弃
权 315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拼 %。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65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19%;反 对 1Ⅲ 1”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们39%;弃权 315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u绲%。
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 决结果 :同 意 3801069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衄%;反对 1弘 0”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8%;弃权 ⒛9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80%。 本子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9187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39%;反对 lⅢ 0”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2%;弃 权 299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⒆29%。
(三 ) 《关于公司 ⒛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38o1028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91%;反对 1“ 3”2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6%;弃
权 310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83%。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50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08%;反 对 1拼 3”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4%;弃 权 310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匝 38%。
(四 ) 《关于公司 ⒛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 意 3800980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反对 1848m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9%;弃
权 309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OO眨%。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00287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71%;反对 1趼 8衄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刖”%;弃权 309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⒆ 37%。
(五 )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380736269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750%;反对 l211辊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1%;弃权 ⒛9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8489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6%;反对 l211辊 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4%;弃权 299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u3o%。
(六 ) 《关于公司 ⒛“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 决结果 :同 意 38o12416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1锣%;反对 182252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71%;弃
权 3098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82%。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2638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⒛%;反对 182252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3%;弃 权 3098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Ⅱ 37%。(七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⒛26—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 意 381o42629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反对 ”3uo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⒛23%;弃权
1衄0⒛ 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⒄ 25%。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 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0叫4849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⒓%;反对 773⒓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弃权 162⒆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6%。
(八 ) 《关于公司 ⒛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38012602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52%;反对 l823” 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叫%;弃权 夕”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OO%%。 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28⒛ 7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弘%;反对 1823” 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⒓%;弃权 ” 呢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u14%。
(九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38o126027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152%;反对 1眨 4”2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四刀%;弃权 冗 ”0股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本议案经特别诀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328妍 7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84%;反 对 1824” 2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0%;弃 权 26” 0股 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⒓ 06%。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 公司 ⒛冗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⒛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单位负责人姚思静年 月 日(本页无正文为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辶驵犭单位负责人年甲月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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