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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876证券简称:鼎胜新材公告编号:2025-087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5/9/29-2025/9/302025/9/30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订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2926721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170688.52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5/9/29-2025/9/302025/9/3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小丽、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036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

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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