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76公司简称:鼎胜新材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9292672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926721.3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鼎胜新材 603876 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魏新李玲
电话0511-855808540511-85580854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区金江苏省镇江市京口经济开发办公地址润大道392号区金润大道392号
电子信箱 weixin.chen@dingshengxincai.com liling@dingshengxincai.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增减(%)
总资产28372232008.6123516589463.132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7692551235.677523599699.532.25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15466195962.7913313867047.9116.17
利润总额584376772.48227299178.1515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479881310.78187885294.72155.41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471310388.25173399692.52171.81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741490591.78276527732.85168.14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32.72增加3.5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0.21147.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0.21147.62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277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限
股东性持股比持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东名称售条件的
质例(%)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境内非
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26.872496677400质押124530000人境内自
王小丽10.66990432000无0然人境内非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
国有法4.26395916440质押9300000(有限合伙)人境内非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
国有法1.60148464150无0心(有限合伙)人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其他1.59147937550无0
合伙)
MERRILL LYNCH
其他1.11103410490无0
INTERNATIONAL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新能源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其他1.08100710460无0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0799566520无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其他0.8781225600无0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其他0.8680000000无0投资基金王小丽为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普润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共
青城普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不适用说明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