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证券简称:鼎胜新材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1543714227.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309574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5857444.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35564599.12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91422043.9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1422043.90169135493.90421875609.2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1090988.29534827894.691381559558.28
东的净利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
1543714227.20
表未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82433147.04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739159480.42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682433147.04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D)是
否低于5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92.33
现金分红比例(E) 否
是否低于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否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
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
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