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证券简称:鼎胜新材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10000.00万元102960.00万元是否星铝业”)杭州鼎胜进出口有是否限公司(以下简称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鼎胜进出口”)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82851.29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2.4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星铝业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借款等,公司近日与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五星铝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鼎胜进出口日常经营需要,需向宁波银行申请借款等,公司近日与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鼎胜进出口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对该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星铝业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鼎胜新材持股100%法定代表人王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662333090K成立时间2007年06月21日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产、销售:宽幅铝箔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基材,钎焊铝箔,润滑油,涂碳铝箔;货物进出口(法律、经营范围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78212.95434655.2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06735.69271022.06
资产净额171477.26163633.16
营业收入502407.64450679.46
净利润7844.109912.41
(二)鼎胜进出口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鼎胜新材持股100%法定代表人王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882816522成立时间2006年05月25日注册地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注册资本1712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主要财务指标(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8914.5476470.05负债总额19374.9857404.13
资产净额19539.5519065.92
营业收入142285.64311559.38
净利润473.642813.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鼎胜新材为五星铝业向宁波银行担保事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五星铝业
3、债权人:宁波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二)鼎胜新材为鼎胜进出口向宁波银行担保事项
1、担保人:鼎胜新材
2、被担保人:鼎胜进出口
3、债权人:宁波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长期借款再融资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五星铝业、鼎胜进出口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为保证其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子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未有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约为
282851.29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28285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41%。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