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江晴先生、独立董事范彧女士、董事朱琦女士3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徐江晴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徐江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专业配置的要求。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予以调整,其中,朱琦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王燕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各委员主要简历如下:
徐江晴: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013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合伙人、副所长;2024年1月至今,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项目经理。自2024年8月起受聘为公司独立董事,本届任期自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
范彧: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律师。2008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5年1月起受聘为公司独立董事,本届任期自2025年1月至2027年8月。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朱琦: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人事科;2005年8月至2012年3月,历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董事;201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现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
王燕: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职员、质保部职员、证券部信批专员。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与年审会计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工作沟通会议。会上,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
2025-01-03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审计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审议通过:
2025-01-15
1、《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与年审会计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工作沟通会议。会上,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会计师关于年报审
2025-04-17
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就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立信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
审议通过:
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2025-04-245、《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2025-08-19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审议通过:
2025-10-24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与年审会计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工作沟通会议。会上,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
2025-12-22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此,我们经投票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督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审阅审计部提交的2025年度上半年和下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报告期内,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规范健康运行,有效防范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确保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并梳理了公司整体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积极组织沟通,以期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扎实履行监督职责。委员会将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与评估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同时指导和支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