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0证券简称:南卫股份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执行公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司事务的董事。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式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与董事长相同。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式与董事长相同。
第一百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第一百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事总数的1/2。
董事会成员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第一百三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由独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