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证券简称:数据港公告编号:2025-02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910754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48.6221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信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孙中峰先生、董事卢醇先生、宋志刚先
—1—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金源先生、梅向荣先生、曾昭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监事黄猛先生、职工
监事钱荣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90544452 99.8175 374319 0.1285 156700 0.0540
2、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90543852 99.8173 374619 0.1287 157000 0.0540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90545052 99.8177 373619 0.1283 156800 0.0540—2—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8002554 98.9442 2919215 1.0029 153702 0.0529
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90489350 99.7986 422419 0.1451 163702 0.0563
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9803894 99.5631 1083785 0.3723 187792 0.0646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90348478 99.7502 543090 0.1865 183903 0.0633—3—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90356899 99.7531 525972 0.1806 192600 0.0663
9、议案名称: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87797513 98.8738 3087266 1.0606 190692 0.065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4
5年度利润分配562611190.56504224196.79971637022.6353预案》《关于为下属子
6公司提供担保494065579.5310108378517.44591877923.0231的议案》《关于2024年
7度董事、监事薪548523988.29735430908.74221839032.9605酬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8管理人员购买549366088.43295259728.46671926003.1004
责任保险的议—4—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梁立新、雷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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